依本府水務局113年12月18日桃水坡字第1130100506號函辦理。 本市依水土保持法劃定含山坡地範圍行政轄區包括:大溪區、復興區、桃園區、龍潭區、楊梅區、平鎮區、龜山區及蘆竹區等行政轄區,其餘轄區屬免查範圍。為簡政便民,自114年2月1日起,如開發基地屬免查範圍之行政轄區者,倘有需要證明文件,請統一使用線上系統「桃園市山坡地資訊查詢系統(網址為https://winfo.tycg.gov.tw/SLOPE/)」查詢列印,以利有效運用公務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