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並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之權益。 於113年12月27日完成三讀,並在114年7月22日開始施行,內容明文禁止對揭弊者採取不利措施,並提供人身安全保護、身分保密等措施,讓揭弊者能夠安心揭發弊案,無須擔心遭受報復,建立更透明、廉潔的社會。另法務部廉政署已設置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律諮詢專線,每周一下午2點至5點由輪值律師提供線上專業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2)2382-6585(使用者付費,依市話通話費率計價)。
為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並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之權益。 於113年12月27日完成三讀,並在114年7月22日開始施行,內容明文禁止對揭弊者採取不利措施,並提供人身安全保護、身分保密等措施,讓揭弊者能夠安心揭發弊案,無須擔心遭受報復,建立更透明、廉潔的社會。
另法務部廉政署已設置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律諮詢專線,每周一下午2點至5點由輪值律師提供線上專業法律諮詢服務。
專線:(02)2382-6585(使用者付費,依市話通話費率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