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運動中心市民日 一、實施時間:當月最後一個星期五 二、優惠方式:市民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使用優惠時,始得享有下列優惠措施: (一)游泳池10元/次。 (二)體適能中心10元/第1小時。 三、注意事項:健身房第一個小時以優惠價計費,第2小時開始恢復原價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