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所轄體育館與田徑場租借方式: 1.擬申請借用之單位或個人,先電話洽詢租借檔期是否屬空檔期,並告知活動性質、主辦單位、預估人數等活動資訊。 2.確認符合租借條件後,備妥申請公文、場地借用申請表及活動計畫書或競賽規程,親送或郵寄本局運動設施科辦理。 3.詳細借用程序可至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便民服務-場地租借查閱(https://www.dst.tycg.gov.tw/cp.aspx?n=1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