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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年推動社區運動俱樂部實施計畫」相關資料

  • 發布單位:全民運動科
  • 資料提供單位:體育局

一、本計畫旨在協助學校與民間團體形成穩定合作關係,將一次性活動轉化為常態性運動參與,建立可長期運作的社區運動制度,以擴大運動人口並奠定產業基礎。 


二、 本計畫政策對象為公(私)立各級學校,及依公司法、商業登 記法、財團法人法登記之法人、合夥、獨資及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登記之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併稱民間組織),計畫期程 說明如下: 

(一)受理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二)初審:115年5月20日前完成初審。 

(三)複審及核定:115年5月底完成複審及核定。

(四)計畫執行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止。 

(五)經費核結:應於活動結束1個月內 。 


三、本計畫設有線上申請平台(網址:https://wesport.ntus.edu.tw/login),申請單位於線上完成填寫後,請將申請平台產出之計 畫書印出,併同申請資料檢核表、校園開放佐證資料、場地租借證明等相關資料,依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一)桃園市政府主管之學校、民間組織: 

1、民間組織:請將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函送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2、公(私)立各級學校:請將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函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教育部主管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全國性民間組織:請將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函送本計畫專案執行中心(國立臺灣體 育運動大學推動社區運動俱樂部執行中心,地址:404臺 中市北區雙十路1段16號)。 


四、本計畫專案執行中心設有諮詢服務專線及信箱(電話:04 2229-6738、email:wesport@gm.ntus.edu.tw),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於計畫申請上或線上申請平台遇有相關問題時,可洽專案執行中心詢問。 


五、本計畫運動部將定期或不定期派員前往輔導訪視,以瞭解受補助單位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