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政府體育局運動場館及附屬設施收費標準」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11-05-02
提供單位:
綜合規劃科
詳細內容:
修正「桃園市政府體育局運動場館及附屬設施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七之一、七之二,於111年4月28日發布,並於111年4月3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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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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