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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5年桃園運動卡計畫,自3/28至4/15日止受理申請。

  • 發布單位:體育局
  • 資料提供單位:體育局

計畫目的:
一、結合運動特約廠商,以運動課程,提供運動消費誘因,增進國民運動頻率及意願。
二、配合本市市民卡之使用,建立個人運動管理帳戶,建置國民運動消費及履歷資料,強化民眾運動參與便利性,培養國民規律運動意識及整體提升規律運動習慣。
三、透過行銷宣傳及訪視輔導作業,深化運動課程之周知性及精緻性,並強化民眾對市民卡使用之認知及頻率。

課程申請項目:課程報名費。

課程申請作業:
一、申請時間:105年3月28日至4月15日止,檢據資料函報本局。
二、審核時間:105年4月17日至4月25日止。
三、執行時間:105年4月30日至105年9月30日止。
四、核銷時間:課程辦理完竣後1個月內,至遲於105年10月17日前
檢據函報本局。
五、申請程序:應撰擬「105年桃園運動卡計畫–○○○○」,於期限內填妥申請表件,備文檢送計畫及經費概算表各6份(含電子檔)報本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