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簡介:
規劃執行桃園市體育業務。
組織說明:
本局設有運動設施科、競技運動科、全民運動科、綜合規劃科、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綜合規劃科
體育政策之規劃與推動、運動產業發展、運動消費場所之輔導與管理、公有運動場館委外經營管理、國際體育交流、資訊、法制及研考業務等事項。
運動設施科
運動場館設施規劃、興建及修繕、場地及器材管理、維護、租借等事項。
競技運動科
規劃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培訓及亞奥運等競賽項目發展與賽會申辦等事項。
全民運動科
規劃辦理全民運動、非亞奥運等競賽項目發展與賽會申辦、民間體育團體之輔導管理、獎補助、營運績效考核及體育志工召募、運作等事項。
秘書室
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管理與公關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會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