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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所轄管之運動場館(地)防疫指引

  • 發布單位:運動設施科
  • 資料提供單位:體育局

因應疫情期間,使用本局場館(地)請使用者配合相關防疫規定。:
一、場館開放動線以單一出入口進行管制,入場採實聯制,入場者需於入口處使用酒精消毒,並配合量測體溫且體溫正常後始得入場。
二、原則不開放飲食,惟需補充水分時得取下口罩飲水,其餘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
三、室內空間人數上限50人,並維持至少1.5公尺的社交距離;室外空間人數上限100人,並維持至少1公尺的社交距離。
四、有設置淋浴間之場館,淋浴設備不開放使用。
五、如有使用各項器材,單次使用後應進行消毒;另場館經常接觸部分請管理員定時消毒。
六、上述防疫措施後續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府防疫規定滾動式調整。
七、有設置篩檢站之場館(地),進行篩檢作業時,場館(地)原則不開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