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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2月公務機密維護宣導-調查官涉偷查民眾個資又洩密 調查局:記大過調職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體育局

原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吳姓調查官,為協助友人打贏官司,涉嫌偷查被害人個資,再洩密給友人,遭檢方緩起訴。調查局今天表示,已將吳男記大過乙次並調離現職。

檢調偵辦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前組長徐宿良涉監守自盜毒品案,意外查出徐男的組員吳姓調查官為了協助友人打贏官司,涉嫌濫用調查局系統,非法取得民眾個資。基隆地檢署認定吳男涉犯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等罪,考量吳男犯行未危害公共利益,犯後深表悔悟,將他緩起訴處分,須支付公庫新台幣10萬元。

調查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本案經調查局主動發掘,立即停止吳男承辦案件業務並調離現職,經政風室調查結果,認為吳男違反保密規定事證明確,經送考績委員會審議,決議予以記大過乙次處分。調查局指出,吳男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部分,經函送檢察官偵查,嗣經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予以緩起訴處分,調查局表示尊重。

調查局強調, 調查官應潔身自愛,不得濫用職權、營私舞弊,如涉不法,即查辦到底、嚴予究責,絕不護短。

資料來源:yahoo新聞